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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月IPO申报企业审核概况
2018年3月份,发审委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12家企业IPO申报,均为主板企业,其中7家通过,3家未通过,2家暂缓表决。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月证监会公布的在会企业概况(2018年3月30日公布)
截至2018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379家(含中止的16家),其中,已过会24家,未过会355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339家,中止审查企业16家。

三、本月市场要闻概况
证监会修改IPO管理办法——3月30日,证监会发布IPO管理办法,对于发行人的条件增加相应条款,放宽创新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此为响应《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鼓励创新企业上市。
证监会2018立法工作计划——3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印发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证监会今年拟制定修订规章类立法项目共计32件,包括IPO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私募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3月30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引导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专业化估值,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估值标准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落实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3月29日,深交所举办《证券上市协议(2018年修订版)》签署仪式,这是深交所落实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补齐制度短板,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万科A、招商蛇口、中兴通讯、顺丰控股、国信证券、立讯精密、大族激光、华大基因、康泰生物、欣旺达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参加仪式。
央企债转股——国资委明确2020年前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再降2个百分点,央企降杠杆将“严”字当头,多举措管控债务风险,推进债转股和扩大股权融资成为工作重心,国资委计划,至2020年,超70%的央企资产力争实现上市。
减税目标4000亿元——3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实施的三项减税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成立是我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
证监会修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3月23日,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自2018年4月23日起施行。本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修改重点解决了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暂不受理、中止审核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减少挂钩机制政策对非涉案行政许可申请人影响,同时增加了恢复审查机制。
2017年“独角兽”——3月23日,科技部发布《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和《2017年中关村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蚂蚁金服以750亿美元估值排名第一,滴滴、小米分别以560亿美元、460亿美元估值列第二和第三。
“蚂蚁”·互联网电商供应链——3月16日,蚂蚁金服旗下全资子公司商融(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起的德邦蚂蚁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20亿元发行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成为全国首单互联网电商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此证券是互联网科技、供应链与资产证券化有效结合,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有益尝试。
A股严监管——3月9日,证监会通报执法稽查情况: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坚决严惩市场反应强烈的案件。3月23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和《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强健一线监管“牙齿”,规范一线监管程序。
新法安排——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8日在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今年的提案是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期货法尽快出台。”同时,全国人大代表许安标:证券法修订列入了今年的立修法工作计划;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自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
强制退市新规——3月2日,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3月9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经济组讨论会后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遭遇退市后,证监会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也是一样的。
“一带一路”·债券业务——3月2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为境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及优质企业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融资提供支持。
“小米”·供应链金融——3月2日,小米公司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100亿元储架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成为国内首单支持新经济企业供应链金融的资产支持证券,首期拟发行规模5亿元。此单项目的成功推出,是上交所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支持新经济发展,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A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服务独角兽企业上市,是新股发行核准制度的创新。3月5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预备出台政策支持新经济这一问题。
创投基金减持新规——3月1日,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4号 ),自2018年6月2日起施行;3月2日,证监会《证监会进一步明确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政策》,同时,深交所、上交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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